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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365备用网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确定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2-10-19        点击量:

(aa365备用网址2010年4月21日第五次院长办公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障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保证硕士生学习、科研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中国政法大学确定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并被研究院聘为硕士生指导教师(包括研究院指导教师和院外兼职指导教师),应按学校和研究院有关规定,履行指导教师相关职责。

第三条 硕士生指导教师依教师与硕士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双向选择不能确定的由研究院统筹安排确定。凡被研究院录取的硕士生均可在研究院全体硕士生指导教师中选择指导教师。

第四条 凡研究院具有高级职称(教授和副教授)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指导硕士生每届不超过三人;凡研究院新遴选并首次指导硕士生的硕士生指导教师,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聘硕士生指导教师,以及院外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指导硕士生每届为一人。

第五条 硕士生指导教师确定的基本程序如下:

1、 研究院以书面和网络公布的方式向硕士生公布指导教师个人教学、科研以及社会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

2、 硕士生应在入学后四周内向研究院提交详尽、准确的本人专业状况和在学期间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学习意愿的书面材料,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硕士生本人的书面介绍材料同时送交研究院办公室,由办公室分转被申请的指导教师。

3、 硕士生指导教师收到本条2款所指的材料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硕士生面谈,并确定选择指导的硕士生名单。最迟应在收到上述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该名单和其他不予指导硕士生的材料送返研究院办公室。

4、 研究院审核硕士生指导教师确定指导的硕士生名单,并通知经本条前款程序尚未确定指导教师的硕士生按本条2款的程序重新申请指导教师,重选程序比照首选程序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按此程序未能确定指导教师的硕士生,由研究院统筹安排指导教师。

5、 研究院经上述双向选择程序后公布硕士生与指导教师的相应名单。

第六条 指导教师与硕士生的相应名单一经公布,指导教师与硕士生的学习指导关系即行建立,学习指导关系在硕士生在学期间不得解除(有特殊情况并符合学校和研究院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除外);经研究院批准解除指导教师与硕士生学习指导关系的,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确定硕士生指导教师。

第七条   本办法自研究院院长办公会会议通过并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aa365备用网址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